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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保险伤残待遇结算须知

一、请不要听信他人能帮您提高劳鉴等级,多从工伤保险要钱,能提前从工伤保险领钱等,忽悠您花钱找他代理,从中收取您的费用,损害您的工伤权益。我们的窗口不接受任何黑中介的代理,我们的工作流程和待遇标准都是公开、透明的,只要您按程序到我们的相应窗口,我们会协助您帮助您办理。

二、受伤后请及时告知用人单位,并尽快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。

三、入院后由用人单位自受伤之日起1个月内向人社局二楼17号窗口申请工伤认定,用人单位拒绝为您申请工伤认定的,请您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到人社局四楼407室(联系电话:0464-8682525)说明情况,由工作人员协助您为您办理工伤认定。

四、出院后,伤情稳定,符合劳鉴条件的工伤职工,告之用人单位为您申请劳鉴,用人单位拒绝为您申请的,请您到人社局四楼407室(联系电话:0464-8682525)申请,工作人员会协助您办理。

五、劳鉴结论下发后,领取工伤待遇请到人社局二楼大厅2号窗口办理,窗口人员会协助您办理领取事宜,并告知您相应的待遇金额。

六、窗口的服务我们随时接受您的监督,有服务不到位、勒拿卡要、介绍黑中介行为,请举报,举报电话:0464-8682525   0464-8682577。

七台河市人民医院

医院地址: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山湖路49号
联系电话:182046401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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