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院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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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医院公告 > 招聘公告


根据医院学科建设及岗位需求,结合年度招聘计划和第一批、第二批、第三批招聘考试录取情况,现将未录取招聘岗位予以重新公布。具体公告内容如下。


一、信息发布方式


通过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官网(http://www.qthyy.org.cn/)发布招聘信息。


二、招聘条件
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。


(二)热爱医疗卫生事业,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

(三)身体健康,符合体检要求;


(四)年龄要求:医疗岗位一般要求35周岁及以下;硕士研究生、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或中级职称40周岁及以下;高级职称45周岁及以下;药剂科、质控科及医保科招聘岗位仅限于35周岁及以下。


(五)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、专业及其他条件(详见招聘计划表)。


(六)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以及无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。


三、招聘程序


(一)报名时间、地点及要求


1、报名时间:各岗位报名时间与信息发布时间及岗位招聘计划同步,直至岗位招满为止。(公休日除外)


2、报名地点:七台河市人民医院4号楼人事科523室;联系电话:0464—8669122


3、报名要求: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,需提供报名表登陆医院官网http://www.qthyy.org.cn/打印并填写)、身份证、所有学历层次的学历证书、学信网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、学位证书、医师资格证书、医师执业证书等、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。


(二)资格审查


根据招聘条件审查报名人员资格,确定进入考试程序人选,分批次不定时组织考试。


(三)面试


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,主要测试岗位综合能力及业务水平。面试满分为100分,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取。


(四)体格检查


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进行,根据招聘岗位数量,按综合成绩高低,以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(体检费用自理)。体检不合格者,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高低等额递补。


(五)公示


按照面试成绩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,同时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,公示期为5天。


(六)试用考核


公示期无异议的,予以试用。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;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

    (七)聘用


与医院签订劳动用工合同。


四、工资待遇


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者参照编内人员工资标准执行;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者同本单位同类别人员;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工资标准参照硕士研究生工资标准。绩效工资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。


五、有关要求


(一)报考者只能依据其所学专业或相应执业资格报考一个相应岗位;


(二)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程序,规范操作,做到信息公开、过程公开、结果公开,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;


(三)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,在应聘过程中,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可靠,凡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者,一经查实,三年内不允许再次应聘,已经聘用的人员也将予以辞退;


(四)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选等均在七台河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,不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,请大家及时登录网站查阅,逾期后果自负;


(五)在以往公开招聘中被医院录取后拒接医院通知、不告知医院擅自放弃应聘岗位或因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等被辞退者,不允许报名;


(六)医院可根据岗位招聘实际情况,对招聘公告中的未招满岗位信息予以更新,直至岗位招满为止。


六、监督与咨询


监督电话: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464-8250883


咨询电话:市人民医院人事科0464-8669122


 


 


附件:1、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计划明细表


      2、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


七台河市人民医院

医院地址: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山湖路49号
联系电话:18204640120
乘车路线:10路  24路  25路  27路  28路公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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